“酒类流通随附单”被称为是酒的“身份证”,“身份证”能判断酒的真假。在今天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市民江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所遭遇的一件窝心事。
据江先生介绍,他在芝罘区环山路附近经营着一家烟酒专卖店,年前通过朋友购进了32箱某知名品牌白酒,可无意中他发现这32箱白酒中只有7箱是真的,其余25箱全是假酒,“为此,我还拿到有关部门鉴定,鉴定结果证明这些酒有一大半是假酒。”
气愤不已的江先生找到当初卖给他酒的朋友孙某,可他的朋友却说这些假酒并不是当时他卖出的那批。惊愕不已的江先生仔细查看销售清单后发现,单据上记载的货物批号和他买到的货物的批号完全不符。“我当初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而没有查看相应的单据!”为此,江先生懊恼至极。
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买酒类商品时一定要选择持有“酒类经营许可证”的正规批发商,而根据《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办法》规定,经营酒类的商户要主动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这个单据是酒类商品流通的专用单,对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跟踪,可有效防止假冒伪劣酒进入市场。其内容包括售货单位、购货单位、销售日期等,并加盖经营者印章。购买时要仔细核对单据上的生产批号和实际货物的批号是否相符,以防止不法商贩钻空子。
而此时,江先生也恍然大悟:“除了一张简单的销售清单外,我这‘朋友’并没有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
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姜秘书长表示,近年来关于酒类的问题一直是投诉热点,因此,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以后一定要养成到零售店购买酒类商品时索看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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