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出现了一种品牌为“大丰收”和“小沈阳”的白酒,这种酒的酒瓶上印有小沈阳在小品《不差钱》中的形象,价格很便宜,主要走低端市场,据查“大丰收”和“小沈阳”酒都是吉林大丰收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实际上此酒并非小沈阳代言,本山传媒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09年6月本山传媒发现吉林大丰收酒业有限公司在未经小沈阳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大丰收”酒包装上大幅使用小沈阳的肖像(小沈阳在小品《不差钱》中的形象),并且伪造小沈阳签名的代言合同,同时将伪造的代言合同发布在其网站上,在对外进行产品招商推广时,宣称小沈阳是其产品形象代言人,并向代理商出示伪造的代言合同,本山传媒发现后迅速进行取证。遂即联系到了吉林大丰收酒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长波,孙长波亲口承认了侵权事实,本山传媒与吉林大丰收酒业有限公司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签订了协议,吉林大丰收酒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长波在协议上也签了名,协议要求吉林大丰收酒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出售全部印有小沈阳肖像的产品,立即停止以小沈阳名义进行任何宣传和招商活动,立即停止在网络上和其他任何媒体上使用小沈阳的肖像,要求孙长波在法制日报或其他全国发行的纸质媒体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但是协议签订后,吉林大丰收酒业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孙长波并未履行协议的约定,仍然继续出售印有小沈阳肖像的“大丰收”酒,并在全国招商,变本加厉的又生产了印有小沈阳肖像的“小沈阳”酒,并堂而皇之地参加郑州糖酒会,再次打出在全国招商的大旗,收取代理商的代理费,很多代理商支付代理费后与本山传媒确认并非是小沈阳代言之后都后悔莫及,并要追究吉林大丰收酒业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孙长波的法律责任,相信吉林大丰收酒业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孙长波违法犯罪的欺诈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本山传媒在此郑重声明吉林大丰收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丰收”和“小沈阳”酒并非小沈阳代言,此酒给代理商和消费者带来的任何损失和伤害与小沈阳无关、与本山传媒无关,此虚假代言损害了小沈阳的良好公众形象。现本山传媒已联合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技术监督总局准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打击吉林大丰收酒业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孙长波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希望知情者举报,举报电话:024-8959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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